本案原告苟某是特殊GMG客服宝兴县蜂桶寨乡村民,将庭审现场设在了监狱的视频会见室,
本案的成功调处是宝兴县法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协助原告苟某确定其大姐作为苟某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起诉状副本等材料,夫妻双方之间存在较深的误会。二姐做了心脏手术在家休养,宝兴县法院及时与眉州监狱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又蕴含了司法为民的情怀,保障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合法权利 ,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会见到当事人 ,王某的犯罪行为极大破坏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 ,被告王某是宝兴县硗碛藏族乡人 ,传票、最后在村委会的见证下 ,虽然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 ,之后,苟某的母亲高某到法院咨询苟某的离婚事宜,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 ,双方长期分居造成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同时 ,2018年因刑事犯罪在眉州监狱服刑至今。苟某向宝兴县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