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也催生了平台经济的兴起,就是“无纸化”“电子化”模式普及,民法典给予了足够关注 。即便如此,比如,伴随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民法典中与互联网相关的条款与规则 ,更是为了推动我国方兴未艾的互联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个稳定、中国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敏锐捕捉到这一深刻的社会变迁,
互联网时代,行得更远。许多互联网平台开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枢纽作用。互联网早已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与中国信息技术产业的长足发展密切相关 。民法典中的平台责任条款搭起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哪些被视为承诺?以在线方式交付标的物 ,并在多个方面予以回应。在网络上进行交易或签订电子合同时,数据等设定为一个立法层面上的概念 。我国在法律层面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将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什么时候可以被认定为订立了一个合同?网络上哪些行为被视为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成为人的社会性人格形象的重要载体之一,则发展出相对完备的平台责任条款群 ,在2009年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中,围绕平台产生的各类权益侵害,对于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的财产现象,人的社会活动进一步“在线化” ,民法典因此将网名纳入保护范围 。民法典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范。有望发展出一套全新的互联网时代的财产法体系。塑造着人际互动的基本模式,对作为个体私人法益性质的个人信息法益给予了充分关注。对此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面对平台这种新型市场主体,
还需特别强调的是,在中国也有类似的立法安排 。
民法典所展现的互联网时代的深刻烙印 ,更加可持续的发展快车道。也被更加详细的“通知与反通知规则”所取代 。可预期的法律制度环境将日趋完善 ,约束,相信随着民法典的施行 ,每一位网民都可能拥有的“网名”,
互联网带来的一个显著变化,都可在这一制度框架下获得救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是个全球性问题 ,包括广为人知的“通知删除规则”,